虚拟空间:虚拟空间的范围设有十分完备的隔离形态,也缺乏较强的限定度,是只靠部分形体的启示,依靠联想和“视觉完形性”来划定的空间,所以又称“心理空间”。这是一种可以简化装修而获得理想空间感的空间,它往往是处于母空间中,与母空间流通而又具有一定独立性和领域感。虚拟空间可以借助各种隔断、空具、陈设、绿化、水体、照明、色彩、材质、结构构件及改变标高等因素形成。这些因素往往也会形成重点装饰。
共享空间:共享空间的产生是为了适应各种频繁的社会交往和丰富多彩的旅游生活的需要。它往往处于大型公共建筑(主要是饭店)内的公共活动中心和交通枢纽,含有多种多样的空间要素和设施,使人们在精神上和物质上都有较大的挑选性,是综合性,多用途的灵活空间。它的空间处理是小中有大,大中有小;外中有内,内中有外,相互穿插交错,极富流动性。通透的空间充分满足了“人看人”的心理要求。共享空间尤其是倾向把室外空间特征引入室内,使大厅呈现花木繁茂、流水潺潺的自然景象,是主动与自然和谐的空间。玻璃露明电梯和自动扶梯在光临陆离的空间中上下穿梭,使空间充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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